龙泉市出台发展茶产业新政策
茶产业是我市农业传统产业,近年来,我市茶产业得到恢复性发展,特别是在乌龙茶的发展上已走在全省前列,为进一步加快茶产业的培育,现就2007年度茶叶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1、我市地域独特、环境优越、资源丰富,具有发展名优绿茶和乌龙茶的有利条件,“十一五”期间实施“绿茶、乌龙茶并举”的发展战略,着力推进良种基地建设、茶厂优化改造、科技创新、技术培训、品牌建设五大工程。
二、积极引导,加大扶持,促进产业稳步发展
2、继续扶持茶叶基地建设。选用无性系良种,连片种植10亩以上,经规划、验收合格,乌龙茶基地补助300元/亩,绿茶基地补助200元/亩;低产茶园改造连片10亩以上,经规划、验收合格,补助100元/亩。
3、抓点树样,建设示范基地。规划建设10个示范基地,要求连片50亩以上,建立示范基地联系制度,加强技术人员对示范基地的服务指导,对被评为示范基地的,每个基地奖励5000元,并对联系基地的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4、鼓励良种茶苗繁育。经规划、验收合格的建立茶苗繁育示范基地,补助800元/亩。
5、鼓励企业、个人参与茶叶加工。一是对茶厂优化改造和标准化茶厂建设给予奖励。根据区域布局,对占地300m2,年加工能力20吨以上,按浙江省地方标准《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场所与设备条件》要求建设的初制茶厂,经规划、申报审批、验收合格的,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对于通过省级示范茶厂验收的给予3万元奖励。二是对购买茶机给予补助。经规划、申报审批,购买茶机每台按具体机型给予相应的补助,农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茶机的筛选和推荐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补助标准。
6、加快标准化建设。对新通过省级以上无公害基地及产品认证的单位给予5000元奖励,新获得国家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给予1万元奖励,通过QS认证的单位给予1万元奖励。
7、加强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工作。安排10万元资金用于科技研发和培训工作,大力开展茶叶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茶农的茶叶生产水平。以龙头企业、示范基地为载体,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科技实验基地,致力于品种筛选、名茶加工机械化、乌龙茶加工等方面的科技研发。
8、加强品牌建设。安排10万元资金用于品牌推介工作,以企业为主体,在现有品牌的基础上,抓住乌龙茶生产的领先优势和绿茶的品质优势,挖掘“贡茶”历史,融入“剑瓷”文化,强化产品包装,加强品牌推介工作,打好“江浙之巅”的名片,把优质、生态、绿色的龙泉茶叶做大做强。
9、加强行业协会和合作组织建设。按照企业运作、政府推动的理念,建立完善茶叶行业协会,健全行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协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支持茶叶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开展信息传递、技术培训、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对茶叶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给予必要的扶持。
10、加强部门协作和项目整合。一是根据低丘缓坡综合开发规划,规划山地茶叶基地建设,经农业部门审核,国土部门优先安排土地开发项目;茶叶生产重点村发展茶叶基地,允许以村为单位申报土地开发项目。二是移民开发茶叶,由移民办安排开发资金给予扶持,扶持力度可进一步加大。
三、加强领导,强化服务,形成产业发展良好的工作机制
11、继续将茶产业化建设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12、形成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机制。对完成年度基地建设目标的乡镇(街道)给予15元/亩的工作经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给予奖励。
13、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服务,创造一个宽松的投资环境。提供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努力吸引外资;理顺茶产业发展中各个环节,搞活土地流转机制,实现集约化经营;在基地规划和道路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局面,为茶产业构筑良好的服务平台,促进产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