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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 网络 |   查看: 28717次

【颁布日期】2005-11-01

【实施日期】2005-11-0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穗府[2005]第5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广州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促进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2005]1号)等精神,提出我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如下:

  一、明确发展思路、原则和重点

  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国一东盟合作进一步加强的契机,围绕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目标,以市场化、规范化、现代化为原则,以优化竞争环境和提高创新能力为着力点,促进服务业素质提高和产业升级,增强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使广州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十一五”期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服务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50%。

  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原则是:

  一是市场化原则。在公共服务以外的领域,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行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政策,创造各种所有制、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二是规范化原则。不断完善行业法规,积极推行行业标准,努力建设信用体系,推动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三是现代化原则。大力支持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全面提升服务业的产业素质和竞争力。

  我市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是:

  (一)加快发展金融、物流、会展和中介四大生产服务业。

  金融业: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研究和出台我市引进金融机构和高级金融人才、鼓励设立业务总部或地区总部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强化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服务功能,逐步将金融业发展为支柱产业。构建金融商务区,吸引金融机构和知名企业地区性总部进驻。促进银行机构深化体制改革,加强金融创新,健全内控机制,防范金融风险。改善相关服务,鼓励证券机构扩大资本规模,进行业务创新。完善治理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改制上市。充分利用香港交易所北京代表处驻广州特派员这一平台,帮助我市企业赴港融资。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支持,在广州设立期货交易所。支持保险机构扩大服务范围,加大创新力度,强化保险市场监管。

  物流业:构建中国南方国际现代物流中心。实施《广州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利用广州作为华南地区交通枢纽地位和临港工业的优势,加快规划和建设物流产业园区,构建大通关、大物流的发展模式。结合广州港南沙港区的建设,积极引进码头建设公司和国际班轮公司,开辟更多的国际航线,抓紧建设广州南沙保税物流中心。依托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建设广州空港保税物流中心,依托广州保税区建设区港联动保税物流园区,引入具有综合服务能力的国际物流公司,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结合我市中心镇建设,选择具有区位优势的物流节点,加快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加快大中型国有物流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整合物流资源,在推动城区物流市场的布局调整中加快升级改造,逐步完善枢纽型的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大力发展集包件、速递、货代业务于一体的专业化物流服务,做大做强邮政物流。

  会展业:构建华南会展之都。在巩固提升广交会等传统会展品牌的同时,做大做强广州博览会和广州留交会,培育具有广州特色的专业会展品牌,全面提高广州会展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市会展业管理领导小组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职能,支持会展业行业协会加强对会展业的规范、自律和依法管理。加快推进广州国际会展公司的组建工作,加强与国际著名展览公司的合作。培养和引进会展业所需的各类人才,推广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经营方式,推进会展业向专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拓展会展招商的范围和途径。加强会展业配套设施建设,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

  中介业:构建中介服务强市。规范中介服务行业管理,加快行业立法工作,促进依法运作。建立综合信用体系,优化中介服务发展环境。引导现有中介机构调整重组,引进和培育大型中介机构,提高中介服务业的规模、实力和服务水平。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代表、服务、协调和自律的功能。大力发展法律、会计、咨询、广告、设计、策划等专业服务业,促进专业服务的规范和提升。

  (二)推动发展信息和文化两大新兴服务业。

  信息服务业:构建“数字广州”。加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建设国际信息港和国际区域信息中心。加快广州科学城、天河软件园、黄花岗信息园、南沙资讯科技园等信息产业高科技园区的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电子政务和电子社区工程,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化。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大型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电信、互联网产业和3c等新业务和增值服务的发展,加快数字电视工程建设。抓紧制定信息资源产业化的法规和规范,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形成设施先进、服务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强化中心城市的信息集聚和辐射功能。

  文化服务业:建设全国重要文化产业基地。整合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名城,为打造广东文化强省提供有力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上的作用,高水平建设和完善科技、教育、文化、传媒、卫生、体育等设施。抓住我市承办亚运会的契机,大力培育体育市场,促进竞技表演市场、体育无形资产市场和体育人才市场的发展,认真抓好市属体育场馆的服务经营,切实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和繁荣科技服务、教育服务、卫生服务、文化艺术及传媒音像市场。

  (三)巩固提升商贸和旅游两大传统优势服务业。

  商贸业:构建华南现代化商都。大力发展现代商贸业,通过规划引导和规范管理,推动连锁经营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合理布局,适度建设大型超市和购物中心。完善批发市场体系,提升专业市场档次。加快发掘广州古城、商都的历史文化精髓,改造建设特色商业街。积极开展社区商业服务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体系,推广智能化、自动化管理,促进经营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化。

  旅游业:建成亚太地区国际旅游城市。巩固提升“广州一日游”、“珠江夜游”等优势品牌,加大对商务旅游、会展旅游、文化旅游、购物旅游等产品的开发力度。整合旅游资源,创建“中国最佳餐饮旅游城市”和“中国最佳购物旅游城市”。制定和完善旅游地方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快旅游行业改革,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进国际知名品牌的连锁酒店,提升我市酒店业的服务水平。

  二、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规范行业管理,优化服务业政策环境。

  不断探索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强对金融、物流、会展和中介等产业的组织协调,明确综合管理协调机构和职能,建立统一的政策标准,避免多头管理。理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体制,将许可审批、登记准入、企业年检等行政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健全网上申办、联审等制度,提高办事透明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范围和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五)调整相关政策,降低服务业发展成本。

  逐步消除服务业与工业之间、不同所有制服务业之间在土地使用、供水供电、资金融通、费用征收等方面的差别。简化服务业权属证明办理、项目申报等方面的程序,落实列入省市规划和重点扶持的服务业项目及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加强信用建设,改善服务消费环境。

  加快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广州信用网的功能。将分散在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库,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信用数据库和个人信用数据库,搭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鼓励发展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加快信用管理地方立法进程,建立起信用征集、使用、更新和保护等方面的规范运作机制。

  三、加快提升整体素质

  (七)推行行业标准,促进服务业质量提升。

  对能够进行标准化生产的服务行业,要积极引进和采用国际标准;对不能进行标准化生产的服务行业,要以客户为中心,以提高服务满意度为原则,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在一些尚无服务标准的新兴服务行业,要以各类行业协会为主制定相应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率先推行标准化服务。

  (八)鼓励技术创新,促进服务业优化升级。

  加快推广高新技术在商贸、物流、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建设服务业信息网络,广泛运用数据流通标准化、商品销售信息化等技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立与电子商务相配套的技术和政策服务体系。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服务行业和中、高级批发市场开展技术创新,实现网上交易、电子支付和现代化管理,提高服务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九)实施品牌战略,推进服务业创优建设。

  广泛开展名牌服务创优活动,加大企业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申报、推荐和认定的工作力度,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省著名商标。制定和实施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鼓励政策,在技术改造、结构调整以及申报国债补助或贴息项目等方面加以扶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四、不断深化体制改革

  (十)放宽服务业的市场准入。

  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清理现行服务业管理的文件,废除或修改不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和管理规定。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业,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服务业项目,给予积极的引导和支持。鼓励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我市设立服务业企业和分支机构,或与境内企业联合创办服务业企业。凡是鼓励外资进入的领域,向境内各类所有制经济同等开放。

  (十一)加大事业单位改革力度。

  加强事业单位的分类管理,正确区分教育、医疗、文化、科技、体育、咨询服务等行业中的营利性服务、非营利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对营利性服务,要向市场化方向发展,实行价格放开,同时允许各种经济成份平等进入;对非营利性服务,要按管办分离原则,加强监督,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和部分减免税政策;对公益性服务,由财政投资,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执行政府定价和免税政策,促使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维护公共利益。

  (十二)加快后勤服务的社会化进程。

  按照高效、便利、安全的原则,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由自我服务向社会化、市场化服务转变。在将单位内部的医院、饭堂、学校、幼儿园等服务机构推向社会的基础上,探索将会议服务、公务交通、物业管理、环卫保洁等可以交由社会提供的服务,通过社会招标等方式实行服务外包。

  五、切实加强对外合作

  (十三)鼓励服务进出口,推动服务业国际化。

  积极引进和吸收国际服务业发展和管理的先进理念和规范。加快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步伐,不断完善招商体系,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招商效能,促进招商工作专业化和市场化。鼓励服务出口和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扶持较有优势的民族品牌服务业走向世界,扩大服务产品向外输出,提高服务业的国际化水平。

  (十四)抓住cepa机遇,加强穗港澳服务业合作。

  积极改善与香港和澳门在服务业领域合作的环境与条件,引进国际惯用的商业规则。积极承接香港金融、物流、会展、中介等高端服务业,吸引香港的高级专业人才为广州服务,全面提升广州高端服务业水平。进一步加强与澳门的合作,并以此为平台,加强与葡语国家的经贸交流与合作。

  (十五)以泛珠三角经济区为切入点,推动广州与周边地区在服务业领域的全面合作。

  充分发挥广州的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强化和提升广州与泛珠三角区域城市在商贸流通、旅游和会展等方面的合作,努力开拓金融、物流、科技、文化、教育、信息、中介等领域的全面合作。充分发挥广州在港口、机场和铁路的优势,与周边省市开展海铁联运、海空联运和水水联运。鼓励进行重大科技项目合作研究,建立统一、开放、管理有序的技术产权市场。鼓励利用广州的优质教育和旅游资源,与周边省市联合办学,联合开发旅游精品路线,建设区域间的“无障碍服务”大市场。

  六、强化实施人才战略

  (十六)搭建平台,引进人才。

  在每年举办的广州留交会中开办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会展、中介及专业服务等人才交流专场,吸引国内外高素质服务业人才来我市工作。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牵头会同有关服务业企业引进广州服务业急需的国内外高级人才,尤其是具有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服务人才。

  (十七)加强合作,培养人才。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长期合作,充分利用广州地区以至国内外其它城市的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建立广州金融、物流、会展和中介等重点领域的服务业人才培训基地,通过长期培养与短期培训、综合培训与专业培训、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养我市服务业急需人才。通过各类服务业行业协会建立服务业人才培训中心,为行业内企业培养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抓好一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人才培训,发挥其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服务业专业人才。

  (十八)强化激励,稳住人才。

  鼓励和支持服务业改革现行人事管理制度、业务考核办法和薪资分配办法,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积极探索知识入股、技术入股、期权激励等分配形式,强化对服务业人才的利益激励,使人才“引得进、稳得住”。

  七、积极落实引导和扶持措施

  (十九)加强服务业的规划引导。

  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结合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空间布局和行业具体情况,根据服务业的八大重点产业的基本发展纲要,研究提出各相关行业的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市发改委牵头制定金融业、中介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具体发展规划,市经贸委牵头制定会展业和商贸业的具体发展规划,市交委牵头制定物流业的具体发展规划,市文化局牵头制定文化服务业的具体发展规划,市旅游局牵头制定旅游业的具体发展规划。

  (二十)加大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

  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经贸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条件和标准,设立重点服务产业引导和支持专题,纳入由相关财政扶持资金构成的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范畴,对服务业重点领域的重点项目进行补贴或贴息,并与国家和省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相衔接,为我市申报国家和省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提供配套。

  (二十一)逐步建立服务业发展的考核制度。

  由市统计局牵头,全面整合服务业各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统计资源,建立起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的服务业统计体系。研究建立推动服务业发展的考核制度,在选择部分部门和区(县级市)试行的基础上,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区(县级市)可根据实际,将服务业发展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设立服务业发展综合考核督查机构,确保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十二)加紧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加紧研究制定促进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具体配套措施,具体分工如下:

  市发改委:研究提出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发展和改革政策措施,并将其汇编成册。

  市经贸委:研究提出实施服务业品牌化战略的具体措施。

  市人事局:研究提出加强服务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具体措施。

  市外经贸局:研究提出扩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和吸引跨国公司来我市发展服务业的具体措施。

  市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并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机构转制的具体政策。

  市工商局:研究提出在工商登记、费用征收等方面鼓励服务业发展和加强对服务业监管的具体措施。

  市质监局:研究提出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具体措施,组织重点领域技术标准的制订、发布和认定。

  市信息办:会同市金融办和人民银行等部门,研究提出加快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附件:广州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基本发展纲要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广州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基本发展纲要

 

  一、金融业

  (一)广州金融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加强扶持、发挥优势、聚集发展,整合提升银行业,发展壮大证券业和保险业,积极培育产权、期货和债券市场,努力打造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金融支柱产业,形成机构密集、市场完善、创新活跃、服务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二)广州金融业的发展目标。

  未来5年广州将努力建设“四个中心”:一是发挥资金实力雄厚、银行业务发达的优势,完善覆盖全省和联动泛珠三角的项目贷款和银团贷款服务网,建设辐射全省和泛珠三角的区域性银团贷款中心;二是依托金融科技先进、经济信息汇聚的优势,完善粤港澳票据交换系统和电子支付系统,建设辐射全省和泛珠三角的区域性人民币结算支付中心;三是抓住保险业大发展的机遇,大力推进保险业跨越式发展,建设辐射全省和泛珠三角的区域性保险市场中心; 四是实施资源整合提升的策略,加快发展壮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辐射全省和泛珠三角的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

  (三)广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对策措施。

  1.加强领导,发挥政府对金融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包括:成立市政府金融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广州市金融发展咨询委员会;建立金融工作联系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广州金融中心形象。

  2.积极向中央、省政府申请金融发展政策。争取省政府在全省金融产业发展规划中,突出广州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同时争取省政府调整金融企业税收分成办法,扶持广州金融产业发展。通过省政府争取中央制定金融发展扶持政策,把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予以扶持;争取中央批准广州地区金融机构享受比照上海、深圳的所得税政策;争取中央批准赋予广州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试验权(例如在广州设立某些商品的期货交易所)。

  3.出台政策措施,对新来穗投资在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金融机构给予支持,吸引更多国内外金融机构来穗发展。进一步加强与东南亚乃至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广州的区位优势与经济实力优势,引进各类外资金融机构来广州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

  4.发挥中介桥梁作用,加强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重点推进穗港金融合作,促进泛珠三角区域金融业共同发展。进一步密切与香港金融业的合作,吸引香港银行业扩大在穗业务,如设立分支机构或电子交易资讯处理中心等。加强穗港证券市场合作,继续抓紧落实香港证券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在穗设立办事机构的工作,以此带动香港金融业进入珠三角。进一步增强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加强广州与泛珠三角区域其他中心城市的金融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5.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广东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支持和引导,推动广州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制定优惠政策,加大上市公司培育力度,支持企业改制,推动上市融资做大做强。利用cepa实施机遇,推动企业到香港或国际金融市场上市融资。

  6.实施金融人才战略,完善金融人才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吸引人才的政策,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广州金融人才素质,包括培养高层次金融人才、加大我市金融企业对外交流与外派培训力度、吸引香港乃至国际金融界优秀人才来穗发展等。

  7.加快推进广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配合中央驻穗金融监管部门,建立金融系统风险预警机制,建设金融安全区。

  8.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做大做强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展壮大产权交易市场。利用广州技术产权交易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大力推进区域性科技资本市场建设。

  二、物流业

  (一)广州物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以现代物流业为人民生活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宗旨,以“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企业运作、规范法规、配套环境”为发展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市域物流为基础,以珠三角物流为依托,以国际物流为方向,积极搭建物流信息平台和运输平台,重点建设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精心建设现代物流企业体系,全面提高广州物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广州物流业的发展目标。

  到2010年初步建成整合珠三角、服务华南、辐射大西南和东南亚、面向全国和全球、国际国内双向物流整合和海陆空物流相结合的中国南方国际现代物流中心。全市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下降到13%左右,第三方物流占物流市场的比重达到23%左右,使现代物流业成为我市主要基础产业和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三)广州物流业的发展重点。

  1.优先建立大通关物流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广州“大通关”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继续完善连接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检、海事、外经贸、国税、外汇管理、港务等部门的电子政务平台--广州电子口岸,将分布在不同口岸审批部门的系统和业务整合在一个窗口,实现口岸“大通关”各个环节的互联互通,电子通关数据全程不落地,为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使广州地区的通关水平和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向珠三角、广东省及华南地区延伸,实现口岸物流全程电子化、网络化和数字化。在大通关物流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对全市综合物流信息公用平台基本模式、基本架构和基本功能的研究,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公用平台建设。

  2.大力构筑物流运输平台。重点建设具有口岸功能的广州港南沙深水港区和新白云国际机场,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网络,全面构建由空港、海港、铁路货站、公路主枢纽货运站系统和货运通道网络、配送道路网络体系等方面构成的现代化物流运输平台,大力发展符合现代物流发展趋势的集装箱多式联运平台。

  3.加快建设物流产业园区。充分利用广州作为华南地区交通枢纽的中心地位,发挥临港工业发展的优势,加快推进物流园区的建设,实现物流据点集中化,配置和整合现有的物流资源,改善城市功能布局。依托白云国际机场、广州保税区和广州港南沙港区,创建保税物流中心,开展区港联动国际枢纽物流园区建设。依托公路主枢纽货运站,重点建设以黄金围、白云货运站、市桥货运站为依托的区域干线物流园区。

  4.努力打造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充分利用广州交通枢纽货运站、大型仓储基地和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大力推进物流配送中心体系建设。按照“市场网络体系化、市场布局合理化、市场运作信息化、市场交易现代化”的发展思路,把布局合理、辐射面广、功能完善的交通枢纽货运站升级改造为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把有条件的传统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为中高级批发市场,形成专业性商品交易中心、分拨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一体化的物流网络。把城区内的货运市场调整到货运发展区,同时在专业市场内规范货运代办点的设置,逐步完善和优化城区内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

  5.积极建设现代物流企业体系。充分利用广州现有物流企业资源丰富的优势,组建大型现代物流龙头和骨干企业,形成跨国物流企业、国有控股物流企业、民营物流企业多元化并存的现代物流企业群体,重点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

  (四)进一步推动广州物流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1.建立现代物流联席会议制度。以现代物流联席会议为平台,加强对物流业的规划引导和组织协调,研究制订推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规范物流业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督促有关现代物流规划和重大工作的落实,协调跨部门、跨区(县级市)的相关重大项目的实施,推动广州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

  2.抓好深化物流园区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广州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纲要》中“3+5”物流园区的概念性布局,研究制订并贯彻实施广州市物流园区控制性规划及其市场准入机制,使物流园区规划落实到操作层面,确保我市物流园区的建设有规可依。

  3.建立物流业标准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国家《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建立广州市物流业标准体系,促进物流业的规范发展。借鉴国家和部分省市的经验,建略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4.制订物流专业技术职称认证办法。参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和其它相关职业资格管理条例,制订我市物流专业技术职称认证办法,建立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以满足我市乃至珠三角对现代物流业人才不断增长的需求。

  三、会展业

  (一)广州会展业的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筹办2010年亚运会为契机,以建设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第二期)、完善配套设施为切入点,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馆、高质量办展、高科技服务的要求,逐步形成市场化、产业化、规范化的会展运作模式。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会展资源,发挥政府扶持、企业主导两方面的积极性,搭建政务交流、经贸交流、文化交流三个平台,借助地处泛珠三角核心圈的区位优势,整合会展资源,优化会展业的发展环境,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多门类、高档次、强辐射的现代会展业,促进广州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广州会展业的发展目标。

  在未来5年内,通过优化会展环境,引进国际大型展览公司,聚集一批国际性会展品牌,培育一批办展主体企业,完善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形成促进会展业迅速发展的市场机制,使场馆面积、具有国际知名度的会展、注册展览公司、从业人数和营业收入位居东南亚前列,基本实现“场馆现代化、品牌专业化、管理规范化、运作市场化、服务国际化”,把广州建成亚洲主要会展城市、国际会展中心城市。

  (三)推动广州会展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1.规范管理。研究制定我市会展业发展法规,完善有关制度,使会展市场监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好规划引导,明确会展业发展方向,积极协调并解决会展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充分发挥市会展业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制定会展业行业标准和行业守则,增加会展业市场的透明度,避免不正当竞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会展业持续健康发展。

  2.打造品牌。巩固提升“广交会”等传统品牌会展,积极培育壮大汽车及零配件、机械装备、电子电器、美容美发、照明、皮具、花卉、叶、服装等专业会展,进一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做大做强广州博览会。创建国际un认证的品牌会展,实现广州无国际un认证品牌会展零的突破。

  3.优化环境。提高对会展的申报审核、通关运输、展品监管、检验检疫、卫生防疫、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城管等方面的办事效率。优化治安环境,对会展客商住宿、出行、参展参会安全提供有效保障。优化场馆环境,完善琶洲国际会展中心酒店、会议、商场、餐饮、通信等配套设施,带动其他场馆的综合改造,使会展、旅游和休闲娱乐融为一体。优化服务环境,使会展服务质量逐步与国际接轨。优化舆论环境,充分利用舆论工具为会展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

  4.培养人才。培育一支熟悉会展业务、富有管理经验的专业队伍,为会展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办好广州地区大专院校设立的会展经济专业,培育会展专业人才。开展会展培训服务,提高现有会展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发挥广州中心城市人才集聚优势,广泛招聘吸引高素质会展专业人才。

  5.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著名展览公司合作,引入国际会展经验和知名品牌,着重做好国际招展招商工作,提高会展业国际化程度,加快我市会展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提高我市会展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中介业

  (一)广州中介业的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中介业的指导和调整,实现中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全力促进广州中介业快速、规范、协调、健康发展。

  (二)广州中介业的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建设与广州中心城市地位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管理规范化、运作市场化、组织开放化,种类齐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影响力强和符合国际通行规则,能够为企业运作、产业发展、社会和谐提供高效服务的中介服务平台,构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的现代中介服务体系。

  (三)广州中介业的发展重点。

  1.积极推动和吸引国内外知名专业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分部,借助其品牌、人才和网络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一批与国际接轨的法律、会计、咨询、广告、设计、策划、交易平台和汽车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不断提高专业服务业的规模实力和服务水平,精心打造专业服务品牌。

  2.大力发展经济鉴证、产业、高新技术、农业、信息管理、咨询策划等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代表、服务、协调和自律的功能。

  (四)广州中介业的发展举措。

  1.转变政府职能,为中介组织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各级政府部门要逐步把职能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让出空间为中介组织承接更多社会化、市场化事务;进一步完善税收和行业准入制度,逐步打破行业垄断,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使中介组织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继续深化改革,加快中介组织体制和机制创新。切实推进政会分开,在行业协会中推行“自愿入会、自理会务、自聘人员、自筹经费”制度。加强对现有的中介组织的业务指导,完善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鼓励在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加入世贸组织相关领域中,加快组建行业协会,为强化广州中心城市的地位和发展市场经济服务。进一步完善市场中介组织的登记、注册、年审的程序,简化手续,加强监管,鼓励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化发展。

  3.完善法规规章,进一步明确中介组织的法律地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广州市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或《促进广州市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的宗旨目的、组织体系、职能定位、运作模式、权利义务和监管方式,从制度上保障行业协会正常活动的开展,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和独立性。

  4.创造良好环境,促进中介业快速发展。参照上海、深圳等城市的做法,建立政府行业协会专门管理部门,由该机构统筹规划全市行业协会的发展战略、方向和目标,协调解决全市行业协会组建或运作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行业协会规范健康发展。创新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行业协会管理的模式,形成全市行业协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提高全市中介组织整体的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筹建全市行业协会发展基金,明确基金支持发展的适用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给予适当的补贴,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壮大。提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会政治地位,为其参政议政提供更多的机会,扩大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中介组织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中介服务业的现代化水平。

  五、信息服务业

  (一)广州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和国际化区域性信息中心的战略目标,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原则,以软件产业发展为核心,以新兴通信和宽带通信网络、电子商务和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为重点,以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为突破,合理规划和引导,培育规模大、实力强的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发展,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

  (二)广州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目标。

  构建较为完整的信息服务业产业链,到2010年,以软件业为支撑、以数字内容产业和电子商务服务为特色的信息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形成服务广东、带动华南、辐射东南亚的软件服务中心、电子交易中心和信息资源中心,推动广州成为具有信息时代特色的现代化大都市。

  (三)广州信息服务业发展重点。

  1.新兴通信和宽带通信网络。推动3g等新兴通信网络的建设和应用,以光纤、无线等为重点发展宽带数据网络,加快推进数字电视网络改造,推动三网融合。

  2.软件业。发展手机、网络通信设备、数字视听产品的嵌入式软件。以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社区信息化快速发展为契机,发展政务软件、商用软件及电信、金融、财税、交通、社保等行业应用软件和应用系统。以互联网应用和跨平台应用为契机,发展网络安全软件和中间件。抓住全球集成电路产业转移的历史性机遇,重点发展以通讯、存储和信息家电等领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设计。顺应信息技术、数据中心和软件的外包趋势,发展外包服务。

  3.数字内容产业。重点发展网游动漫、移动内容服务、数字图书馆、数字影视、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新兴数字内容产业。

  4.电子商务服务业。重点发展音像图书、数码产品、粮食、钢材、建材等大型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和大型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发展。以多媒体终端、社区家庭信息终端和移动终端为依托,发展网上超市等便民型服务。

  (四)广州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1.完善政策法规,营造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统筹协调,做好规划,发挥政府对信息服务业的引导作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行业管理,创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配合国家财税政策,结合广州实际,制定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加快软件园区建设,带动产业集聚发展。统筹规划现有几大软件园区,将天河软件园建设成为包括软件企业孵化基地、软件产业发展基地、软件产业发展的服务和支撑基地、软件出口基地、重点软件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设计基地、高级人才培养基地等六大功能在内的综合性多功能软件产业发展基地。将黄花岗信息园建设成为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基地。将南沙资讯产业园建设成为软件技术引进与合作发展基地、工业软件研发基地,以软件人才培训、软件出口加工、对外合作与交流为主要业务。将广东软件科学园建设成为软件技术研发基地、软件公共技术支撑基地和软件专业孵化基地。与香港合作构建穗、港虚拟软件园。

  3.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和配套体系建设,强化信息服务业发展基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协调、管理和整合,以3c网络、下一代互联网和数字电视为发展重点,积极推进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的升级改造和融合,建成国际化区域性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安全认证、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完善网上交易规则和交易规范,形成协同式电子商务环境。

  4.加快信息内容资源开发利用,培育数字内容产业。严格保护数字内容产品的知识产权,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的商业模式,规范数字内容产品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促进玩具、网游、动漫产业链的协调发展。

  5.加强对外交流区域合作,拓宽产业发展空间。利用信息服务业跨行业、跨地区的特性,加快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市场,加快与珠三角、泛珠三角地区和东南亚地区的协调与衔接,推动区域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服务市场一体化。

  六、文化服务业

  (一)广州文化服务业的发展思路。

  发展广州文化服务业着重建设6个体系:

  1.公益文化体系。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强的文艺精品,通过多种方式的展演,为人民群众提供重要和优秀的精神食粮。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艺术培训和活动。提高公益性文化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需要。

  2.文化设施体系。建成一批国内先进、追踪国际水平、特色鲜明、功能齐备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先进、馆藏资源丰富的图书馆、文化馆(站)服务网络;建设功能配套、与人民群众需要相适应的影剧院、文化广场、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提高城市规划与建设的文化品位。

  3.名城文物体系。在着力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的基础上,搞好文化名城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利用。抢救、保护和开发富有特色的岭南传统民间工艺。多元化建设城市博物馆。

  4.文化产业体系。做好管理与繁荣的工作,推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之一,城乡居民消费中的文化消费比重大幅度增长,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市cdp中占有较大的份额。

  5.文化节会体系。在办好中国音乐金钟奖、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羊城国际粤剧节等现有文化品牌活动的同时,积极引进国际性、全国性的文艺赛事、会展、演出,繁荣广州城市文化生活,服务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

  6.文化人才体系。创造文化人才汇聚广州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培养和吸引一大批名导演、名演员、名作家、名画家和其他高级人才,服务于广州的文化建设。

  (二)广州文化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总体目标,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我市文化服务业的发展。建立起公益性文化服务和经营性文化服务协调发展、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文化服务体系,形成种类齐全、设施先进、布局合理、依法经营、规范有序、从业人员不断增多、增加值大幅增长的文化服务业发展格局,实现文化服务业的集聚力、辐射力和竞争力的全面提升,使广州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文化服务业发展中心和全国文化产业基地。

  (三)广州文化服务业的发展重点。

  1.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围绕进入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的目标,创作一批文艺精品。继续做好“城雕工程”和精品收藏工作,推出一批精品力作,提高广州在全国美术界的地位。精心组织优秀作品的展演,不断开拓国内外演出市场。建立网络化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形成组织机构和服务对象社会化、活动形式多样化的新格局。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抢救、保护和利用,积极整合馆藏资源,加快博物馆建设。

  2.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办好中国音乐金钟奖等文化节会活动,强化市场运作机制,打造一批全国及世界性品牌节庆与会展。以广州歌剧院为载体,打造各具特色的专业演出基地,促进演出娱乐业的产业升级。加强音像制品市场的基础建设和结构调整,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推进音像业向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加快城市电影院建设,促进电影业向影院多厅化、经营多样化、设施现代化方向发展。充分利用岭南艺术的丰厚资源和广阔的海内外市场,大力发展艺术品业。

  3.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标准,建设广州歌剧院、广州图书馆新馆等若干标志性艺术殿堂和大型文化设施。不断优化市、区(县级市)、街(镇)、村(居委会)四级群众文化设施网络。积极鼓励机关、部队、院校、企业内部的文化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积极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上的作用,高水平建设和完善文化设施。

  (四)促进广州文化服务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1.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文化服务业的管理,将文化服务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促进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

  2.体制保障。健全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规范发展文化中介服务机构。改革文化投资体制,调整投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市场化改革,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3.经济政策保障。增加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群众文化活动和基层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在选址、立项、征地、投入等方面给予优惠。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放宽文化产业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产业经营。鼓励对文化事业的捐赠。

  4.人才保障。加强人才建设,不断提高文化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制定文化建设的工作评价体系,加强工作任务考核,提高文化工作绩效。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市文化馆(站)工作人员8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建立社区文化指导员制度,使全市在册文化指导员达到5000至8000名。

  七、商贸业

  (一)广州商贸业的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强化城市功能、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商业发展规划为指引,以现代流通方式为主要载体,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全面实施品牌兴商、科技兴商、文化兴商、绿色兴商、双源商贸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六大策略,积极建设层次分明、运作高效的立体式商品市场体系,精心打造具有强大集聚与辐射能力的现代化商业功能区、圈、带,把我市建成商业繁荣、经营服务功能完善的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商贸中心。

  (二)广州商贸业的发展重点。

  1.努力构建立体式商品市场体系。遵循《广州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03-2010)》,合理布局和建设大型购物中心,适度发展大型综合超市;大力发展中高级批发市场,创建交易平台,增强集聚辐射能力;按照“特色规划、特色文化、特色经营”的原则积极推进特色商业街建设;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服务业,积极建设农村市场网络体系。

  2.突出发展连锁经营。引导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与商品经营相结合,加快连锁企业的结构调整,推动企业的联合、兼并和重组。推动连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努力做到连锁经营与构建食品安全体系相结合。重点发展社区服务型连锁超市,促进超市连锁经营的规模扩张。推动连锁经营沿产业链向生产领域、服务领域发展。大力推进酒、盐等专卖商品连锁经营销售网络的建设,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3.加快培育和发展商贸龙头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世贸组织原则,积极培育一批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打破产业、地域和所有制界限,支持和鼓励优势企业通过控股、收购和输出管理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做强做大。

  4.稳步提升餐饮业的发展水平。通过挖掘文化内涵、发展特色服务,提升餐饮业经营档次,提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修订餐饮业服务规范,加强依法监管力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美食街区,加强内涵挖掘和宣传推介,发挥集聚效应,增进商旅互动。

  5.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商业企业应用计算机管理步伐,将电子技术广泛运用于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销售管理、售后服务管理各个环节。充分利用广州公众信息网、广州经贸信息网等主干网络和平台,以“食品放心工程”信息系统和各种专业网络平台的建设和完善为突破口,建设电子商务基础服务平台。

  (三)推动广州商贸业发展的配套措施。

  1.健全法规体系。加大依法治商力度,健全商贸业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规范大型零售网点布局的管理法规及听证制度,制订行业准入、连锁经营、批发市场等商业行业的管理办法。

  2.保护商业资源。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加强对具有岭南特色的传统商业带和著名商业“老字号”的保护。

  3.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违法欺诈行为。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广州商誉。

  八、旅游业

  (一)广州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广州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总体目标,以集团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大力实施以项目带动的旅游产品开发战略、以绩效为核心的市场营销战略和以“泛珠三角”为主要层面的区域旅游合作战略,将广州建设成为亚太地区国际旅游城市。

  (二)广州旅游业的发展重点。

  1.有效开发和整合各类旅游资源。重点开发帽峰山森林公园等旅游休闲度假工程、广州国际美食博览中心等创建中国最佳餐饮旅游城市标志性项目、南越国遗迹等岭南文化标志性项目,进一步整合完善红色旅游产品和亚运系列旅游产品,深度开发珠江游,逐步形成以观光旅游、商务旅游、文化旅游、会展旅游等城市旅游为基础,以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为突破口,适合各类游客需求的多层次旅游产品体系。

  2.建立高效的旅游市场营销体系。继续办好广州国际旅游展销会、广州国际美食节等传统大型旅游会展、节庆活动。根据经济条件和发展需要,到主要客源国和地区设立旅游推广宣促中心(办事处),加强旅游交流与合作。建立科学的检测体系,规范全市旅游宣促活动,提高宣促活动效益。

  3.加大旅行社行业的改革力度。实施“扶优、扶强”战略,推动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小型旅行社专业化、代理零售化发展,实现广州旅行社行业集团化、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旅游业形势发展的需要,尽快改变旅行社行业弱、小、散、差的状况,引进国际品牌大社,形成良性竞争态势。

  4.优化酒店行业产业结构。适应2010年举办亚运会的需要,优化调整全市酒店行业,努力引导有条件的酒店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在建的各旅游酒店。加大挖潜力度,将各行业、各部门具备条件的公寓、培训中心、疗养基地、度假村等纳入规范管理范围,推进酒店业全面健康发展。

  5.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区域旅游合作。继续完善、推进广深珠区域旅游合作,并以此促进“穗港澳”和“泛珠三角”地区的合作,逐步实现“泛珠三角”旅游区域一体化。利用广州不断建立国内外友好城市的契机,加强城市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广州旅游业发展。

  (三)广州旅游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1.完善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加强旅游业法制建设,进一步做好《广州市旅游条例》的修订和《珠江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建立新的旅游市场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管理作用,推动行业管理从行政管理转向法制管理。

  2.优化旅游大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市卫生环境治理,营造一个安宁、洁净和舒适的环境。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建设,解决市区旅游景区停车难和通往景区主要交通干道公共厕所建设问题。建立健全旅游培训体系,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3.建设旅游安全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念,强化监管,深化整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参与保障安全”的旅游安全工作格局。逐步建立和完善运转有效的旅游安全动态监管体系和旅游业防灾减灾预警机制,逐步建立起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广州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实现旅游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4.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通过政府扶持、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形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旅游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吸引外商投资旅游项目。完善政府投入机制,保证市财政对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

  5.加快整合和开发旅游人力资源。利用落实cepa政策的机遇,吸引国内外旅游人才尤其是旅游高级管理、市场营销人才到广州发展。积极构建与广州各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络机制,发挥旅游院系人力资源优势,提高广州旅游人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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