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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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2-06
【实施日期】2009-02-06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09]第8号
2009年2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果断决策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患儿筛查救治、乳制品市场检查、奶业整顿等一系列措施,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等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乳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乳制品供销情况正在好转,社会消费信心逐步恢复。但是,从总体上看,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行为时有发生,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缺失,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亟待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存在薄弱环节。为切实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国务院要求在全国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现将国务院同意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