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名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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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名单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
为全面推进博物馆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在全面总结国家一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于2008年7月印发了《关于开展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启动了二、三级博物馆的评估工作。
根据《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过博物馆自评申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评估,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专家核审备案,国家文物局研究决定中国电信博物馆等171家为国家二级博物馆;中国长城博物馆等288家为国家三级博物馆。
附件:国家二级博物馆名单
国家三级博物馆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