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单位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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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7-02-25
【实施日期】2007-02-2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单位工作任务的通知
池政[2007]第18号
2007年2月25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度各目标管理单位工作任务》业经2007年2月15日第18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7年度目标管理单位工作任务,是根据市第二次党代会、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赶超全省平均水平、力争跻身沿江第一方阵”的目标和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分解下达的。各目标管理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调度,强力推进,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另行下发。
附件:《2007年度各目标管理单位工作任务》
附件:
2007年度各目标管理单位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