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岩茶》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武夷岩茶》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1、制订标准任务来源 武夷岩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小组经武夷山市人民政府、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了武夷岩茶原产地域保护申请,国家局受理了申请并经形式审查合格,于2001年4月27日以第4号公告的形式正式公告,广泛征求意见,后委托中国标准化协会组织武夷岩茶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并于5月10日下达了武夷岩茶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订任务书。 中国标准化协会组织了专家研讨会,并成立了标准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组,分别负责标准的协调和制订工作。起草工作组依据GB17924—1999《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通用要求》制订了《武夷岩茶》国家标准。 2、制订标准意义和必要性 原产地域产品是综合了标准化、质量管理、产品品牌和综合性的管理制度来进行自我保护的产品,也是一知识产权的延伸,申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可以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保护产品品牌、质量、特色和传统工艺,保护民族工业和民族产品的价值,特别是保护了无形资产的价值,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产生。而标准的制订,正是用法律手段对企业的产品加以保护,同时也是增强企业产品品牌的竞争力。因此,制订标准是必要的。 3、标准的起草过程 本标准是从2001年5月10日开始进行标准制订的资料收集准备工作,7月15日草拟了标准草稿,经征求有关专家意见,修改标准草稿(第三稿),2001年9月13日中国标准化协会在武夷山市召开了“武夷岩茶国家标准初审会”,对标准初审稿进行审查,形成了标准送审稿,使标准内容和形式更为科学、规范。具体内容见“《武夷岩茶》国家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4、制订标准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武夷岩茶的定义、品种分类、栽培采摘技术、制作工艺、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武夷岩茶是世界四大茶种之福建中小叶种的代表,是中国十大名茶之一和乌龙茶的鼻祖,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在武夷岩茶国家标准的制订中,我们参考了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60.1~20—94《武夷岩茶(乌龙茶)综合标准》,对武夷岩茶的茶树品种和产品品种进行了划分,对原材料产区按品质差别进行了界定。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卫生指标按茶叶卫生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感官特性、理化指标则根据武夷岩茶具有岩韵的品质特征和武夷岩茶发展的历史,在原福建省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做了部分的补充和修订。 5、标准主要条款、重要条款的说明 (1)标准名称 武夷岩茶是指在独特的武夷山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选用适宜的茶树品种进行繁育和栽培,用独特的传统加工工艺制作而成,具有岩韵(岩骨花香)品质特征的乌龙茶之珍品,属乌龙茶类,但有别于其它地域的乌龙茶。“武夷岩茶”更能准确反映原产地域产品真实属性和品质特性,无需在标准名称中以“(乌龙茶)”形式加以说明。因此,标准名称就定为“武夷岩茶”。 (2)7.2产区划分 关于产区的划分,主要考虑到制作加工武夷岩茶的不同茶树品种,虽然都生长在武夷山市行政区域内,但由于产自不同的区域会对茶叶的加工品质有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武夷岩茶的品质,真正体现武夷岩茶的发展历史,同时也便于今后的管理,决定应划分二个不同的产区。 (3)7.4感官指标 在7.4.2.1中增加了大红袍产品的感官要求。我们认为“大红袍”是国内外知名的名枞产品,且感官要求与武夷岩茶的其它名枞有所差别,应该在标准中单列加以区别。 (4)10.1标志、标签 武夷岩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域产品,在标准中应对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作出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这民族精品,因此,在10.1标志、标签中对此作出了规定。 (5)参考文献、资料 DB35/T60.1~20—94 武夷岩茶(乌龙茶)综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