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圣陆羽与戏曲的因缘
来源: 网络 | 查看: 23568次
在我国,以茶为题材的歌舞、音乐,就像茶诗一样丰富。这些歌舞、音乐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人民大众在长期的采茶活动中,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自编自演,再经文人的润色加工而成的民间歌舞;另一类是文人学士根据茶乡风情,结合茶歌茶舞在不同的时期,反映了不同的茶农生活和社会风貌,其中既有欢乐,也有凄苦。据记载,在明朝正德年间,浙江曾发生过一起有名的"谣狱案".此案起因于浙江杭州富阳一带流行的《富阳江谣》。这首歌谣,是这样写的:
富春江之鱼,富阳山之茶。
鱼肥卖我子,茶香破我家。
采茶妇,捕鱼夫,
官府拷掠无完肤。
昊天何不仁?此地一何辜?
鱼何不生别县,茶何不生别都?
富阳山,何日摧?
富春水,何日枯?
山摧茶亦死,江枯鱼始无!
呜呼!山难摧,江难枯,
我民不可苏!
这首民谣,以通俗朴素的语言,反映了茶农的疾苦,控诉了贡茶的罪恶。此事,被当时负责巡视和司法的官吏浙江按察佥事韩邦奇得知,便呈报皇上,并在奏折中附上了这首歌谣,以示忠心。不料皇上大怒,以"引用贼谣,图谋不轨"之罪,将韩邦奇罢官下狱,革职为民,还险些送了性命。而另一位官吏高启则命运更惨,他写了这样一首《采茶词》:"雷过溪山碧云暖,幽丛半吐枪旗短。银钗女儿相应歌,筐中采得谁最多?归来清香犹在手,高品先将呈太守。竹炉新焙未得尝,笼盛贩与湖南商。山家不解种禾黍,衣食年年在春雨。"诗中只因写了茶农把茶叶"高品"供官,其余的全部卖给商人,自己却舍不得尝新的痛苦事实,结果高启因此被腰斩于市,岂不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