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促进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意见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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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6-05-22
【实施日期】2006-05-22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促进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西办经[2006]第1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加快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增强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西部地区又快又好发展,我们制定了《关于促进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促进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