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制定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标准制度汇编
以科技、基础设施和产业化为基础的农机化示范园区,具有先进技术和先进生产方式聚集性、集成性和示范性功能,是引领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有效模式。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启动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农机化示范园区已有172个。
建立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标准制度,对于规范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农机化健康、快速、高标准、高层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编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标准制度汇编(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制度汇编》)。《标准制度汇编》以2007年标准制度为蓝本,在两年实践基础上,广泛征询农牧民和农机手的意见,汇集了自治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有关农机农艺技术专家的智慧和经验,先进性和应用性均有了提升。《标准制度汇编》分四部分:一是农机化示范园区技术标准体系,包括大豆生产、水稻生产、设施农业、草原畜牧业、牧草收获、天然草场改良(切根、松土补播)、剪羊、青饲玉米、马铃薯、玉米、东部区玉米生、西部区玉米生产等12个机械化示范园区技术标准;二是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标准体系,包括机械化生产示范园区建设标准,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条件和前期准备工作要求,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要求及规模,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要求等内容;三是农机化示范园区制度建设体系,包括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社章程、农机协会章程、农机作业服务股份公司章程、农机作业服务股份公司会议议事制度、机务和作业管理规定、资产财务管理办法、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等7个规章制度;四是农机化示范园区效益统计指标和牌坊标牌样式,包括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效益统计表样式,农机化示范园区牌坊标牌样式。
该《标准制度汇编》是指导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的基本纲领和评定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的主要依据。《标准制度汇编》在全区范围内试行,还需要经过实践检验,进一步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