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22家茶企喜获“武夷茶商标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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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武夷山市举行首批获许可使用“武夷山大红袍”、“正山小种”商标企业授牌仪式。永煌茶业等20家茶叶企业获“武夷山大红袍”中国驰名商标(证明商标)使用权,骏德茶业等6家企业获“正山小种”证明商标使用权,其中有4家茶企同时获得“武夷山大红袍”和“正山小种”两种商标使用权。
这是继2012年8月2日武夷山市正式启动“武夷山大红袍”中国驰名商标、“正山小种”证明商标的许可使用工作后,首批获得这两个商标使用权的企业,这也意味着武夷山市茶产业品牌发展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武夷山大红袍”2001年成功申报为证明商标,2002年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0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12月,武夷山市政府就“武夷山大红袍”中国驰名商标及地理标志暂行管理办法发出《通知》。《通知》明确表示,“武夷山大红袍”中国驰名商标标志、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由符合条件及经许可使用的企业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据武夷山市茶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武夷山大红袍”驰名商标只适用于符合使用条件的企业。申请使用“武夷山大红袍”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首先,生产地域范围为武夷山市行政辖区内,必须达到“武夷山大红袍”国家标准样要求(GB/T18745-2006国家标准),鲜叶应产自生态茶园,按“武夷山大红袍”传统制作技艺流程加工制作,企业必须符合茶叶生产、加工、销售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