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家具有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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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主流家具是漆家具。战国漆家具已有几、案、床等。例如,1957年在河南信阳战国楚墓出土的漆案,案边有4个可提挽的铺首,案角镶铜,案足用铜铸件,案面髹漆彩绘。1978年在湖北曾侯乙墓出土衣箱,已采用框架结构和榫卯连接,用黑漆作底,用朱漆画有北斗和青龙、白虎等二十八宿天文图像。信阳楚墓出土的六足漆绘围栏大木床和栅足雕花云纹漆几,在足与框架、,足与案面、屉板木梁与边框,围栏矮柱与床框之间的连接,就采用了十字搭接榫、闭口贯通榫、闭口不贯通榫,开口不贯通榫、明燕尾榫等。1958年湖南常德战国墓出土的漆几等,均为造型淳朴、漆饰华丽之作。
几、案类家具的足底,常加一根横木,称为“柑”(“柑”通“跗”,为家具之足),有支承和固定器足的作用。这些结构经历代不断改进、发展,形成中国传统家具的重要特征,并沿用至今。
战国青铜家具也有发现,如1978年在河北平山白狄族故国中山王墓出土的错金银龙凤青铜方案。系以四鹿为足承一圆圈,圈上蟠绕成半球形四龙四凤,龙首上方各有一组斗拱承置案面。1960年在云南江川滇族战国墓出土的虎牛青铜案,也很有特色。由二牛一虎组成,主体为一立牛,四足立作案足,牛背呈椭圆状构成案面,一虎扑噬牛尾作案耳,另有小牛犊藏身母体下。立牛健壮,双角前伸,肌肉丰满,造型均衡稳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