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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来源: 网络 |   查看: 25806次

【颁布日期】2004-12-28

【实施日期】2004-12-28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苏政发[2004]第106号

2004年12月2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已经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序言

  新世纪头20年是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江苏加快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关键发展阶段。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节约利用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加强生态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江苏抓住战略机遇期、增创发展新优势的必然选择。

  建设生态省,目的是把省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以较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赢得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江苏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使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生活质量,促进全省经济既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立足省情和长远发展需要,研究借鉴国际经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重大举措,关系全局,影响深远。

  推进生态省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了动员组织全省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省政府组织编制了《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主要提出生态省建设的基本理念和发展思路,明确生态省建设的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和工作措施,是推进江苏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制各地区、各行业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生态省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随着对生态省建设内涵认识的不断深化,将适时对《纲要》进行必要的修正。

  一、生态省建设的基础条件

  (一)有利条件

  江苏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快捷,科技教育发达,文化底蕴深厚,人力资源丰富,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为生态省建设提供了自然、经济、人文和社会等多方面的有利条件。

  1.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一定优势。江苏地处长江、淮河下游,东濒黄海,气候温和,土壤肥沃,四季分明,雨量适中;境内地势平坦,平原占69%,水域占17%;海岸线近千公里,滩涂面积980万多亩;已发现矿产资源133种,探明储量的有65种;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生态系统具有多样性。

  2.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2000年,全省以县为单位基本实现小康,苏南及沿江部分地区提前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2002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一万亿元,2003年人均生产总值超过2000美元。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3.人口控制和资源管理得到加强。“十五”以来,江苏人口出生率保持在10‰以下。由于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省人口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缓解了人口对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压力。水资源调控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地下水超采势头得到控制;土地复垦整理得到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力度逐步加大,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

  4.生态经济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较好基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迅速。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持续增长。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较快,有1037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确定了108个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垃圾、污水处理等收费机制逐步建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明显加快,环保产业基础较好。

  5.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全省3.7万多家污染企业基本完成治理任务,国家要求控制的12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部达到控制目标。太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太湖湖体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指标有所改善。已建立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26个,面积73.79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1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28%,人均公共绿地为7.06平方米。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13个城市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7个城市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14个县(市)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城市被命名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市,1个城市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建成2个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4个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6.可持续发展形成共识。江苏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确定为指导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之一,组织制订并实施了《〈中国21世纪议程〉江苏省行动纲要》,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环保监管、企业治理、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明确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出走发展循环经济之路。当前,江苏全省上下正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加快“两个率先”过程中,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制约因素

  江苏国土面积较小,人口密集,自然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矛盾进一步显现。

  1.环境形势较为严峻。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生活污染比重上升,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电子废物污染等新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淮河、太湖流域省、市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不高,长江近岸污染带有扩大趋势,有机毒物污染问题突出;沿海入海河口污染严重,主要湖泊普遍存在富营养化问题,城市、小城镇和部分乡村河流污染加剧。空气质量总体属中污染级,一些城市酸雨污染较为突出。城镇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不足、标准不高。噪声扰民、水土流失、地面沉降、矿区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也比较严重。

  2.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江苏资源较为匮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的增长,资源制约愈益明显。全省人均耕地0.99亩,有14个县(市)的人均耕地面积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水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水资源利用效率较低,淮北地区、沿海垦区和丘陵地区资源型缺水,苏南等地区因水环境污染造成水质型缺水。森林覆盖率较低,林木分布不均。能源消耗量大,自给率低,近80%的一次能源要从省外调入。能源利用效率约为35%,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比国际先进水平低6个百分点。人均矿产资源保有储量潜在总值0.86万元,列全国第26位。

  3.人口压力较大。2003年底,江苏总人口7405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721人,居全国各省(区)之首。由于人口基数较大,今后每年仍将净增出生人口20—30万人。外来流动人口呈进一步增加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人口总量大、老龄化趋势加快、人均受教育年限不高的状况对资源和环境将造成直接影响。

  4.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机制有待完善。资源与生态环境评价指标和技术标准尚不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机制未完全落实,偏重经济发展、轻视环境保护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环境价格机制和多元化投资机制有待形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生态建设比较薄弱。环境执法不够有力,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环境管理体制、环境科技创新机制、公众参与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推进生态省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目标,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牢固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着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加快发展,统筹兼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努力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强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意识,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降低消耗,减少污染,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在建设中优化生态环境。

  2.依靠科教,夯实基础。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科教兴省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教育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高生态教育水平,为生态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创新机制,增强活力。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形成环境资源使用成本机制、价格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环境与经济相互融合、共同发展。拓展对外开放领域,扩大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4.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重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在此基础上,立足地区、城乡、系统的自然条件与发展现状,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

  5.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各级政府充分发挥组织推动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加大促进集约利用环境资源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广泛参与创建生态省的各项活动。

  (三)奋斗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态省,经济增长质量、资源利用效率、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区域发展趋于平衡,人口、资源、环境状况适应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需要,成为经济繁荣、科教发达、生活富裕、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省份。

  2.阶段目标

  2004—2005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取得初步成效,环境污染程度有所减轻,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流域和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建成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绿化模范城市,培育一批不同层面的循环经济典型,分解落实生态省建设的目标任务。

  2006—2010年。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发展生态经济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建成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重点工程,彻底扭转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全省城乡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步入协调发展的轨道,为生态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011—2020年。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基本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型经济,有效减轻对资源、环境的压力。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全省大部分地区环境质量良好,太湖、淮河、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和“两控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清洁优美。全省80%以上的省辖市达到国家环保总局规定的生态市建设标准。

  (四)主要监测指标

  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确定我省生态省建设的经济发展、资源与环境、社会进步三大类20项主要监测指标,以2002年为基期年,分别提出2010年、2020年的规划指标值(详见附件)。

  三、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明确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的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

  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生态系统类型、环境敏感性及生态环境问题,将全省划分为3个生态区(一级区)、7个生态亚区(二级区)。以此为基础,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合理生产力布局,有效保护和利用资源,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1.黄淮平原生态区

  包括徐州、宿迁和淮安三市全部,连云港和盐城二市除沿海以外的地区,扬州市的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市新通扬运河以北地区,泰州市的兴化市、姜堰市新通扬运河以北地区,以及南通市的海安县西北部。该区分为2个生态亚区。

  (1)沂沭泗平原丘岗生态亚区。主要为黄淮沂沭泗冲积平原,属暖温带气候,气温和降水量相对较低。植被类型以人工栽培植被为主,是全省重要的农果基地。主要生态问题是:水资源分配不均,客水丰枯变化较大,水旱灾害严重;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土壤肥力较低,并有风蚀和盐碱化危害;部分地区采煤塌陷,山丘区植被破坏和陡坡开垦造成水土流失。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是:积极保护和扩大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巩固提高以温带果品为重点的多种经营;加强水利建设,搞好流域综合治理,提高抵御洪、涝、旱、渍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种草养畜,培肥改土,提高土地生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禁止开采超采区地下水,控制开采非超采区地下水,开展采煤塌陷地的生态恢复与重建。

  (2)淮河下游平原生态亚区。以江淮冲积平原为主,地势平坦低洼,湖泊众多,是内陆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为全省重要的农业基地。主要生态问题是:湖滩湿地开发利用过度,湖泊调蓄功能下降,洪涝灾害较为严重;工业、生活污水排放及农业面源污染、水产养殖业污染等造成部分湖区水质恶化。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是:限制、调整湖滩生产活动,严格禁止围湖造地,保护和恢复湖泊蓄洪滞涝功能;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加强洪泽湖、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及入江水道等重点水域的污染防治;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强水利工程体系建设,提高防洪排涝标准。

  2.长江三角洲平原生态区

  包括扬州市市区、仪征市、江都市新通扬运河以南地区,泰州市市区、姜堰市新通扬运河以南地区、泰兴市、靖江市,南通市除启东市、海安县划入黄淮平原生态区地区及海安、如东、通州、海门四县(市)沿海以外地区,以及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五市。该区分为3个生态亚区。

  (1)沿江平原丘岗生态亚区。以长江冲积平原为主,兼有低山、丘陵、岗地。长江干流水量丰富、水质较好,是江苏重要水源地。主要生态问题是:沿江工业发展迅速,长江水质受到威胁;城市化、工业化发展使自然生态系统遭到一定破坏;丘陵山地和高沙土地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是:加强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生态保护,严格控制对城市周边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积极推进产业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沿江各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调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有效保护水源地;强化开发区建设的环境管理,避免无序开发;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搞好开山采石区的水土保持,加快生态修复。

  (2)茅山宜溧低山丘陵生态亚区。是江苏森林主要分布区,自然生态系统和景观保存较好。主要生态问题是:工业快速发展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开山采石破坏了部分地区景观,并造成水土流失。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是:限制开山采石,积极开展采矿破坏地生态修复;保护和营造山区水源涵养林,保护改良丘陵、草地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严格治理工业污染,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3)太湖水网生态亚区。以平原为主,地势低平,湖泊众多,河网密集,土壤肥沃,是江苏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主要生态问题是: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珍贵渔业资源遭到破坏,一些风景生态林地与湿地被蚕食。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是: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减轻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强化城市化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严格旅游业生态环境管理,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加强湿地保护,禁止填湖造地;全面落实地下水禁采、限采措施,防止发生地质灾害;加强渔业资源繁殖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珍贵渔业资源;提高山区水源涵养能力,防止水土流失。

  3.沿海滩涂与海洋生态区

  包括从赣榆县向南到海门市的各县(市)沿海地区陆地部分、启东市全部陆地部分和我省管辖海域。该区分为2个生态亚区。

  (1)沿海滩涂生态亚区。为滨海平原和滩地,海岸线绵长,生物资源丰富,江苏省已建的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均位于该区。主要生态问题是:沿海滩涂开发利用使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范围缩小;入海排污总量增加,近海水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是:协调好环境保护和滩涂开发利用的关系,既科学保护,又合理开发;加强污染防治,控制污染物入海总量;保护建设好沿海生态防护林。

  (2)近海海域生态亚区。大部分是低平的堆积海岸,盐城和南通部分地区岸外分布着大面积的辐射沙脊,沙带外侧至50m等深线处生物繁盛,形成良好的浅海渔场。主要生态问题是:大量污水沿入海河道排入近岸海域,海域环境污染加剧;沿海渔业资源明显衰竭,海洋捕捞产品数量和质量下降。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控制污水向海洋的排放,改善沿海水域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海洋渔业过度捕捞,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适当发展近海养殖业;建设一批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

  (二)积极发展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型经济

  树立循环经济理念,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推动“资源—产品—废弃物”的传统增长模式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1.发展生态农业

  结合资源、环境特点,探索适合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农业模式,把农业结构调整与增加农民收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化、技术生态化、生产清洁化和产品优质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以创建生态农业县为抓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生态农业。在抓好已有2个国家级和12个省级生态农业试点县的同时,“十五”期间再建设13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抓好国家级江阴生态农业示范县和环太湖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到2010年,全省力争有60%的县建成生态农业县。

  (2)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在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中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定化肥、农药合理使用的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开发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叶和中药材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提倡使用农家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准制订工作,建设“放心食品”生产基地。到2010年,全省开发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5000万亩。

  (3)推行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布局,要确保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在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划定畜禽禁养区,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落实关停转迁计划。畜禽养殖要建立符合iso14000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采取先进工艺处理粪便污水,实现固液分离,建设沼气工程,生产有机肥料。到2010年,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4)推进生态渔业建设。加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继续认真实施长江禁渔、海洋伏休、湖泊禁渔制度。严格实行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马力双控政策。坚决淘汰和更替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渔法渔具,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增加渔业增殖放流,加快海州湾人工鱼礁群建设,加大海洋牧场的建设力度。科学布局养殖生产,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到2010年,全省大中型湖泊全面实行养殖容量制度。

  2.加快林业建设

  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把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家园作为林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实施绿色江苏林业行动,实现全省森林资源10年倍增计划。通过建设江海河湖防护林、绿色通道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通过建设杨树板纸一体化等重点林业产业工程,构建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0%。

  3.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1)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合理生产力布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能力。加快发展节能、节水工业,积极发展利用可再生资源和吸纳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产业。严格限制高污染行业的扩张,从严控制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坚决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逐步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以现有开发区和工业小区为基础,运用循环经济理念,开展生态工业园建设试点。到2010年,建成一批生态工业园区。

  (2)抓好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建立资源开采、加工、运输、消费等环节全面节约的管理制度,支持和引导企业淘汰浪费资源的工艺、技术和产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充分运用价格调节机制,促进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建设一批废塑料、废橡胶、废电池、废家电、废电脑、废手机、包装废弃物等资源化处理以及废旧汽车回收拆解等处置产业化基地。建设一批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基地和规模化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规模经营和一体化进程,提高社会综合效益。

  (3)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以推行清洁生产为载体,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控制污染。不断完善清洁生产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逐步建立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机制。到2010年,纳入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的排污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太湖等重点流域的工业企业普遍开展自愿性的清洁生产审核,在化工、轻工、冶金、纺织等行业创建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在重点流域创建2—3个清洁生产示范市和5个清洁生产示范园区,把太湖流域建成清洁生产示范基地。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

  (4)积极发展环保产业。研究开发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等环保产品和生产工艺。建立环保关键技术和产品开发生产试验基地,集中力量扶持一批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和集团,创办科研、开发、经营、服务一体化的示范企业。培育和建设环保产业基地,重点支持宜兴、常州、苏州等3个国家级环保工业园区建设。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推动以资金融通、工程建设、设施运营和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环境服务业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增强环境服务业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积极开拓境外环境服务业市场。

  4.发展生态服务业

  (1)发展生态旅游业。充分发挥江南水乡、古镇文化、沿海滩涂等别具特色的生态人文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在旅游开发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游客容量与环境容量的有机统一。“十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对环太湖旅游区、宁镇扬旅游区、徐连宿淮旅游区的重点景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周围生态环境;建设水乡古镇、东部沿海滩涂、苏南丘陵山区等生态旅游景区;保护性开发地质遗迹,建设地质公园。在4a级旅游区(点)、风景名胜区积极推行iso14000认证。到2010年,初步形成环太湖、长江沿线、运河沿线、宁杭高速公路沿线、徐宿淮和盐城沿海湿地生态旅游带,使生态旅游成为我省旅游业的重要品牌。

  (2)培育“绿色市场”。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实行生产、流通、消费全程监督管理。加强食品流通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管理,建立高效率、无污染、低成本的“菜篮子”产品物流网络。按照绿色市场标准,加强硬件建设,逐步推进市场设施现代化。建立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柜,鼓励开设“绿色商店”、“绿色超市”等绿色市场。积极开展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整顿,提高食品安全性。

  (3)创建“绿色饭店”。在全省星级饭店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宣传安全、健康、环保理念,推广绿色管理,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和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到2010年,70%的星级饭店建成“绿色饭店”。

  (三)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

  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重,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突出抓好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提高资源保护利用水平,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1.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1)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认真执行《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以奎河、新沂河、通榆河、里运河等水域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通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城镇垃圾处理、工业污染防治、截污导流、区域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以及禁磷等工程,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07年,淮河流域水质进一步好转,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2)长江江苏段水污染防治。在沿江开发中,要根据长江水环境容量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规划沿江产业布局结构,严格控制高消耗、高污染产业的发展,严禁新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过评价可能导致环境质量恶化的项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区,禁止任何新建项目上马。加强对沿江产业园区的环境管理,园区建设和进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取水进行水资源和水环境论证。加强对外秦淮河、十圩港等污染严重的入江河流综合治理。强化有机化工、制药、造纸等行业的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排入长江的有机毒物总量。研究解决沿江地区达标尾水出路问题。到2010年,长江干流水质继续保持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主要入江河流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岸边污染带发展趋势得到全面控制。

  (3)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认真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以梅梁湖、五里湖、盛泽地区和太湖西岸等为重点区域,以控制太湖富营养化和河流有机污染为重点内容,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城镇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置、工业及其他点源污染控制、调水导污、生态恢复、生态清淤、面源污染控制、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等工程,严格控制网围养殖。到2010年,太湖水质明显改善,五里湖、梅梁湖和太湖西岸区水质进一步改善。

  (4)饮用水源地保护。按照划定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对全省水资源、水环境进行分类管理。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水质有影响的旅游、水产养殖等活动。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控,及时掌握水源水质状况,建立饮用水源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有机毒物的控制标准。推广区域供水,加强饮用水源集中管理,提高城乡供水系统覆盖率、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到2010年,全省98%以上城镇居民实现集中供水;95%以上农村居民饮用上安全卫生自来水,饮用水源水质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到2020年,城镇居民实现优质供水。

  (5)“两控区”污染防治。以控制燃煤排放二氧化硫为重点,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控制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推广燃用低含硫煤,控制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新建、扩建和改建火电机组必须同步安装脱硫设施,现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脱硫装置,关停能耗高、污染严重的纯凝式小火电机组。对工业锅炉、炉窑加快技术更新和烟气脱硫改造。加强城市气化(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层气)工程、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较大幅度削减城市原有分散的工业锅炉和民用炉灶等二氧化硫排放。

  2.加强水资源保护

  (1)强化地下水管理。针对全省地下水开采情况和水文地质状况,划定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苏锡常地区到2005年底实现地下水全面禁采。苏中、苏北地区按照总量控制、计划考核、目标管理的要求,将开采量控制在可采范围之内,实现采补平衡。加强浅层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根据优水优用原则,调整地下水使用功能,控制农用地下水开采量。到2020年,全省地下水资源基本用于饮用水源。

  (2)节约利用水资源。以农业节水为重点,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建设高效节水防污型社会。开展节水增效示范区和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将传统粗放型灌溉农业建设成为节水型现代高效灌溉农业,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的发展,降低产品单位产量耗水定额,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1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要达到70%以上。做好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工作,降低城镇输配水管网和用水设施的漏水损失,开发、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技术,对居民用水实行计量水价,建立鼓励使用“中水”的价格机制,建设节水型城市。

  (3)开展河湖生态清淤。大力开展生态清淤,并使其长期化、制度化、专业化,减少河湖底泥对水体的二次污染,增加水环境容量。加快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到2007年将全省县乡河道全面疏浚一遍。近期重点组织实施太湖湖体以及出入湖河道的清淤工程。将生态清淤与交通、水利工程和生态农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利用清出淤泥,发挥综合效益。

  3.加强国土资源保护

  (1)土地资源保护。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认真落实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护政策,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植树造林、挖塘养鱼,保证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合理利用土地后备资源,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建立耕地开垦生态评价制度,制定生态保护方案。着力提高耕地质量,挖掘耕地潜力。引导和鼓励建设用地“三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努力提高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以小流域为单位,将工程措施、植被措施与农业耕作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点水土流失地区进行综合治理。

  (2)矿产资源保护。建立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矿产资源配置机制。根据江苏矿产资源稀缺特点,大力开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保证矿产资源的供需平衡,减轻对本省资源和环境的压力。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转变,依靠科技进步,推广使用先进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资源的采选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矿产资源消耗水平。到2010年,矿产资源采选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3%和5%。加强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开展矿区生态地质环境调查,编制全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实施矿区生态修复与重建工程,推进矿山开发与环境恢复同步化。到2010年,受破坏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45—50%。

  (3)合理开发利用能源。以“西气东输”为契机,不断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积极研究开发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合理配置煤炭资源,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调整改善能源结构。把使用清洁燃料替代石油放在重要位置,抑制石油消费快速增长势头。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采用先进技术,降低主要工业产品能耗,提高锅炉、风机等设备的运行效率,降低输配电网的损耗,加快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建设节能建筑,降低建筑能耗。

  (4)海洋资源保护。认真贯彻实施海洋(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碧海行动计划,通过防治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建设生态农业、生态养殖、海洋生态隔离带,治理船舶、港口污染等措施,控制陆域污染物排放入海总量。到2010年,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入海河流水质达到《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加强对海洋资源的综合管理,改变开发的无序、无度、无偿状况,重视对重要滩涂、自然景观、沿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区域的保护。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

  (1)湿地保护。全面开展湿地资源的专题调查,根据不同湿地的环境条件、动植物种类、数量和分布,明确保护目标,确定保护级别,制定保护规划,分类实施保护或进行生态型开发。在太湖、洪泽湖、里下河水网沼泽地区、长江洲滩以及沿海滩涂,建立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到2010年,全省三分之二以上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2)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经费投入和建设管理力度,重点建设盐城珍禽等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抢救性地建设洪泽湖湿地、长江口北支湿地、长江豚类等自然保护区。到201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3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8.8%。

  (3)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组织开展全省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编制全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加强生物资源就地保护和基因库建设。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安全监管网络,有效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严格监管外来物种引入和转基因物种扩散。建立一批野生动植物抢救、驯养、繁殖中心和珍稀植物栽培基地,对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实施抢救性保护。严禁猎杀和贩卖野生动物。到2020年,全省所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5%以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5%以上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

  把解决人口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和加快生态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实现人口规模适度、人居环境优化、生态意识普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制定和完善鼓励、扶持计划生育的政策,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改革,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提高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完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到2010年,全省人口控制在7800万以内,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2.提高城市环境建设水平

  (1)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和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积极培育垃圾、污水处理产业。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实行危险废弃物处理收费制度,建设危险废物安全焚烧、安全填埋集中处置设施。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废旧物资回收,提高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到2010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60%。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截污、治污、雨污分流、调水、驳岸、清淤和河岸陆域整治等工程措施,结合旧城改造,更新城市排水系统,全面治理城市内河。到2010年,全省城市主干内河基本消除黑臭,做到水清、岸洁、有绿,城市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基本恢复内河生态和景观功能。在城市建设基本无煤区、清洁能源区。改造城市燃煤锅炉,提高城市气化率;有效治理饮食业的油烟污染;禁止焚烧生活垃圾、落叶和有毒有害物质;研制开发高效、节能、低排放、低噪声的新型交通工具,积极发展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强化对建筑、拆迁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的渣土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到2010年,全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合理规划城市输变电设施和通讯、广电等发射装置的布局,控制城市电磁辐射环境污染水平。加强对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污染和新建住宅、办公楼建前选址、建后安全性的监测监督。重点加强对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的安全性监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努力改善社区环境,到2010年,60%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

  (3)城市改造与城市绿化建设。加强城市规划,调整旧城区工业企业布局,逐步改造、搬迁、关闭市区污染重、占地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优化城市功能。城市改造地段优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城市景观规划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景观和自然风光的和谐,重视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体现城市风貌和形象特色。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城市中心区要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绿地。加快城市范围内道路、水系、山体的绿化建设,建立完善防护林体系和绿化隔离带。加强城市规划区植物原生性、多样性研究,实行乔灌花草结合,常绿落叶树种搭配,建立各类绿地全面发展、合理布局、功能完善的城市绿化体系。到201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60%的省辖市和县级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12个城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3.加强农村环境建设

  (1)小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制订实施城镇和乡村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功能分区,合理调整乡镇工业和村镇建设布局,引导乡镇工业向乡镇工业小区集中,农民居住向中心镇村和社区集中,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实现污染物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新型示范小城镇、生态村、康居示范村创建活动,把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把种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把人居条件的改善与各个层面的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建设“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改善农村面貌和居住环境。结合沼气建设,改圈、改厕、改厨。到201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新型示范小城镇。

  (2)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禁止露天焚烧或随意弃置秸秆。大力推广秸秆过腹还田、速腐秸秆制肥、秸秆制气等应用技术,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提倡生态养殖,推进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发展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实现农村废弃物资源化。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及时清除回收难降解的残膜。到201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4.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通过生态文化建设,培养善待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观,树立环境是资源也是资产、资本的价值观,确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的行为规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省建设的文化氛围。

  (1)开展生态教育。大力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国情省情教育和生态环境警示教育,通过走进企业、走进村镇、走进社区、走进学校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生态保护型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人与自然和谐规律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利用意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意识,引导人们自觉遵循客观规律,形成节约资源、珍惜环境的社会氛围。

  (2)推进公益性生态文化工程建设。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基层文化阵地,为城乡居民提供生态文化服务。建设一批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出版发行有关生态知识的音像、图片与书籍,创作演出能表现生态文化内涵的精品,开展“倡导绿色文明,共建绿色家园”活动。

  (3)提倡“绿色消费”。倡导健康文明和可持续的消费方式,摒弃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奢侈消费行为。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自觉购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逐步形成绿色消费习惯。制定绿色采购与消费政策,优先选用符合环保标准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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