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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2008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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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8-04-05

【实施日期】2008-04-0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2008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州政发[2008]第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2008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县市人民政府

  1、主要综合指标

gdp比上年增长12%。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2%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8%。全部工业项目投入比上年增长16%。招商引资总额比上年增长20%。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以上。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5%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

  2、共同项目

  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州政府规定范围之内。完成县乡公路改造路面工程、行政村村间道路硬化、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教师公转住房、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工业强乡强镇工业销售收入和实缴税金分别增长20%以上。70%乡镇(街道)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不发生影响大的群体上访和群体事件。

  3、重点项目

  吉首市:吉首经济开发区新入园项目2个。国道209线吉首环城过境段改造竣工通车。东环路峒河大桥建设完成主体工程。乾州日处理3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乾州古街区保护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内完成投资2000万元。按建设部要求完成德夯风景名胜区整改任务。优化常吉、吉高速公路施工环境,不发生大的阻工事件。

  泸溪县:工业园区新入园项目2个。合水至能滩道路改造全面硬化。金瑞公司3万吨锰合金和金利公司5万吨锌铅脱硫扩改项目建成投产。完成椪柑新开面积3万亩。望江楼、县城宝塔开工建设。完成县定点屠宰场搬迁。

  凤凰县:工业园区新入园项目2个。县城东绕城线开工建设。下沱公路开工建设。完成堤溪路改造工程。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凤凰古城实现国家4a景区挂牌。

  古丈县:工业园区新入园项目2个。迁河公路开工建设。完成猛洞河火车站改造和罗依溪水厂建设。新扩良种叶3000亩。完成岩头寨输变电工程。县城垃圾处理场完成一期工程。

  花垣县:工业园区新入园项目2个。工业企业电解锰达产率达70%以上,电解锌达产率达60%以上。竹篙滩电站第一台机组运行。搞好矿山整治,完成矿山资源整合并通过上级验收。优化吉高速公路施工环境,不发生大的阻工事件。团结镇319国道改线工程完成铅厂至老虎冲段公路改造,下沱公路开工建设。

  保靖县:钟灵山工业园区新入园项目2个。投资3000万元,新建成一条有色金属生产线。完成县体育中心建设,承办好州第十一届运动会。魏竹路市场建设完成投资1000万元。迁河公路开工建设。完成沿江大道(防洪大堤)一期路基工程。

  永顺县:永顺经济开发区新入园项目2个。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按建设部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实现国家4a景区挂牌。按照王村(芙蓉)镇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规划要求,完成2个以上保护维修整治项目建设。不二门大桥建成通车。龙永、永小公路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垃圾处理场建设完成一期工程。

  龙山县:工业园区新入园项目2个。完成金山实业5万吨食用酒精生产线扩建。完成天缘食品百合产业化生产线建设。湘鄂情大桥开工建设。完成秦简博物馆、遗址保护二期工程、绿园广场、博物馆公园建设工程。龙永公路开工建设。城网和第三期农网改造工程完成投资5000万元。

  (二)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办:做好省为民办实事组织、督查工作。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10次以上调研活动,省以上报刊推介采用调研材料5篇以上,被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决策采纳2篇以上。抓好州人民政府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目标管理及领导批示件的督查督办,推动州人民政府主要工作全面落实。完成《湘西自治州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修订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完成专项预案修订工作,编制《全州“十一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复率达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0%,见面率达90%。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省检查验收。组织专题宣传报道4篇以上。

  州发改委: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向上争取各类资金13亿元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8%。第四次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当年实际用款达3亿元。重点建设目标管理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80%以上。湘西地区新一轮产业开发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80%以上。

  州经委: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全州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15%,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6%,产销率达到98%以上。全州规模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增长10%以上,其中实现税收增长12%。全部工业项目投入比上年增长16%。22个工业强乡强镇完成工业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税金增长20%以上。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

  州教育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完成全州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住房建设任务总体计划的70%以上。新改扩建3所高级中学。组织实施州直职业中等学校整合。启动农村合格学校建设,争取80所以上纳入省计划。落实救助贫困大学生资金220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500人以上,救助普通高中贫困生2000人以上。落实职业学校学生生活补贴政策。

  州科技局:加大对磷、钒、镁、钾、石煤等战略资源开发的关键技术攻关,其中有一项通过中试。培植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新增省级企业研发中心1家。引进高新技术3项。组织专利申请45项。

  州民委:上争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优惠政策资金2000万元。争取民族扶贫资金1100万元。争取34家民族企业纳入国家新一轮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录。办好2个民族文化联系点(永顺县双凤村、凤凰县勾良村),办成土家族苗族文化的传承基地。土家语、苗语教学试点办班20个,学生800人。启动组建民族工艺展销公司

  州公安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不发生因情报信息迟报、误报、漏报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及其它严重事件,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命案发案率同比下降,破案率达90%以上。完成42个无房派出所建房任务。不发生特大治安灾害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四项指标稳中有降,死亡人数不超过州人民政府控制指标。公众安全感测评保持上年水平。公安涉法涉诉息诉率70%。

  州监察局:建立州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健全行政效能投诉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对省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物价、安全生产、非煤矿山、节能减排和环境污染治理的执法监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融资的监管。

  州民政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完成灾民生活救济和灾民建房任务,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州救助站开工建设。救助城市低保对象7万人以上,落实城市低保对象五项优惠政策。出台农村低保政策,农村低保人员稳定在9万人以上。落实农村大病救助资金500万元以上。出台《乡镇敬老院后续管理办法》。

  州司法局:不发生脱逃劳改劳教人员事件,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000件以上。对基层人民调解骨干、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各类法律服务人员进行系统政治、业务素质培训。完成23所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件以上。

  州财政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确保全州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12%以上,州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预算任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长10%以上。确保州本级财政负担的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确保州本级重点支出。确保州本级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争取恢复民族地区补助。出台州本级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州人事局:做好省为民办实事的组织、督促、考核、迎检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基层人才队伍、产业人才队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落实。争取恢复民族地区补助。规范财政拨款的各项表彰奖励政策,出台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州劳动保障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3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100%。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5.3万人。新建就业基地20个,新建劳动保障示范站20个。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167万人,征缴基金1.41亿元。失业保险新增参保0.59万人,征缴基金0.11亿元。医疗保险新增参保1.8万人,征缴基金0.9亿元。工伤保险新增参保3万人,征缴基金0.65亿元。生育保险新增参保3万人,征缴基金0.45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末参保22.9万人,征缴基金0.14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年末新增参保7.13万人,征缴基金1.9亿元。劳动合同签订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企业均达100%。社会保险基金规范运作率100%,基金安全完整率100%。

  州国土资源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和省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重点工程用地报批工作。巩固矿山整治成果,矿山整治及资源整合通过上级验收。经营性用地和矿业权处置100%进入市场。不出现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征地补偿及时到位,不出现因征地和征地补偿问题引发的集体到国家、省、州上访。

  州建设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建设筹集廉租住房4万平方米,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万平方米,新增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1000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户数达到1745户。完成35个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永顺、古丈垃圾处理场完成一期工程。乾州日处理3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启动民族特色村落和民居保护工程,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整治工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到位率达100%,房屋拆迁协议签订率达100%。建筑施工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不因房屋拆迁、建筑安全引发集体到国家、省、州上访。

  州交通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全年完成交通建设投资18亿元。常吉高速、国道209吉首环城过境段公路建成通车。龙永公路、迁河公路、下沱公路、凤凰县城东绕城线公路开工建设。完成县乡公路改造路面工程250公里。建成乾州一级客运站和凤凰县、保靖县客运站,并投入营运。新建10个农村客运站。不发生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州水利局:完成省为民办事实任务,解决农村8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开工治理2座中型、11座小i型病险水库,完成10座小ii型病险水库治理。高家坝防洪水库2台机组发电。雷公洞防洪水库完成电站项目法人招标。完成小水电开发3万千瓦。开工建设亚行贷款吉首、凤凰、保靖、泸溪四县市城市防洪工程。防汛工作不因监管不到位引起重大伤亡事故,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州农业局:粮食总产稳定在80万吨以上。完成50万亩无公害商品蔬菜基地建设。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做好湘西椪柑灾后重建工作。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3-5个水稻、玉米、柑桔等新品种通过省级审定。建立16个州级标准化农业生产示范点。制定10个具有湘西特色的农业技术标准。

  州林业局: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35.42万亩,德援工程造林2万亩,能源林造林3.5万亩,“四边”绿化造林1万亩。退耕地造林钱粮补助兑现检查验收到位。旅游通道、旅游城镇、景区景点周围为主的封山育林4万亩。不发生一次性过火面积100公顷以上和重大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不出现群体性乱砍滥伐森林事件。不因退耕还林补偿政策落实问题出现群体性到国家、省、州上访。

  州商务局:全年引进州外资金40亿元。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3.1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80.5亿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90%以上乡镇建立连锁经营农家店。城区和重点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100%和95%。推进“东桑西移”工程,1个县建成标准化桑园1万亩,并进入国家基地县笼子。保障市场供应,确保粮油、生猪、石油等商品市场平稳运行,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州文化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举办全州民族文化艺术节暨第二届全州新剧(节)目会演。完成《湘西自治州文化生态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评审。州民族文化城二期工程、州民族文化保护中心开工建设。新建15个中心乡镇文化站。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启动民族文化展演公司组建工作。

  州卫生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5%以上,完成500所村卫生室建设。完成800名乡镇医生培训。不发生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不发生二代病例,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儿童“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2%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内。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以县市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无偿献血采血量达到320万毫升以上,确保用血安全。完成州人民医院门诊楼和吉首、永顺、凤凰三县市人民医院业务用房建设。

  州人口计生委: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和省下达的人口计划。全面启动“少生快富”工程。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3‰以内。计划生育率稳定在88.4%以上。村(居)民自治合格率达57%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出生人口素质有所提高。

  州审计局:完成州本级审计项目38个,其中财政审计5个,经济责任审计8个,行政事业审计项目12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8个,专项资金审计项目3个,行业审计项目1个,外资审计1个。严格审计执法,依照法定程序审计,对违纪问题揭示和处理得当。审计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州环保局:完成全州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州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严格对23家国控、省控企业污染源的监管,完成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平台建设。8县市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巩固锰、铅锌相关行业污染治理成果,实现稳定达标。州医疗废物垃圾处置项目、清水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投入使用。

  州统计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完成农业普查数据开发应用工作。做好全州经济普查的组织、宣传、培训和摸底。按月报送全州经济统计数据。编印《湘西统计年鉴》、《湘西自治州领导干部统计手册》、《农业普查资源汇编》、《湘西统计》。完成全州所有乡镇统计站基础建设工作,实现乡镇统计全州联网直报。

  州安监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不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州、县市、乡镇三级安全信息实现网上直报。完善4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创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达标企业8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安全生产行业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出现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控指标。

  州物价局: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控制在5%以内。严格执行国家价格调整听证制度,抓好水、电、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管理。开展惠农价格和收费、资源性产品价格、环保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国土收费检查,整治旅游价格秩序,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整改率达100%。上争优惠电价政策资金到位不低于上年水平。完成省物价局安排的10件价格实事。

  (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正处级行政事业单位

  州国资委:完成当年企业改制任务。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国资监管企业。完成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州内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的扫尾工作,作好新剥离的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的准备工作。清收企业不良债权3000万元(包括湘泉大酒店)。监管企业实现利润500万元,上缴利税400万元。

  州政府法制办: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案件受理率达100%。行政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的案件审结率达100%。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率达100%。完成《湘西自治州土家医苗医及民族中医药保护条例》(草案)及《湘西自治州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草案)起草修订,报送州人大审议。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的典型案件督查整改8个以上。完成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任务,做好县市政府、州直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州信访局: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赴省进京上访不突破上年。不出现因接访不力而酿成群体性事件。不出现州以上重要会议现场因接访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来信受理立案达5%以上,重复信访不突破上年。上级交办案件到期办结率达100%。完成信访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好“州长信箱”和“湘西信访”网站。

  州农办: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抓好100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组织实施全州村间道路硬化。新建沼气池2万口,指导沼气综合利用示范户500户。指导规范100个专业合作社。指导农民科技致富大户100户。完成烟叶收购45万担。

  州扶贫开发办: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全州扶贫资金到位占全省扶贫资金总量的30%。集中资金8000万元用于整村推进扶贫。扶持100个产业开发空白村,发展水果、中药材和特色经作业5万亩。改造以椪柑为主的受灾果园5万亩,新扩以椪柑为主的水果面积5万亩,建立优质椪柑出口基地2万亩。完成60个行政村“通达工程”,新修通村水泥路400公里以上。新开工日元项目6个,完成日元项目投资1亿元。负责1万口沼气池建设资金的筹集并及时到位。

  州人防办:完成人防指挥所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年内启动建设。完成单边带短波电台建设。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开工一处工程。州本级实现平战结合收入5万元。完成省人防办第三批县(市)防空警报“双百”达标计划。启动各县市城市防空袭预案制定工作。

  州地方志办: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州地方志工作通过省检查。县市第二轮修志工作按省地志委要求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按国务院《地方志质量标准》,确保县市志稿评达标。编撰出版《湘西州年鉴》(2008)卷。启动州本级第二轮修志前期准备工作。

  州畜牧水产局:全州畜牧水产占农业总产值比例达35%以上。完成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化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标准。培植优质鱼苗繁殖基地1个。扶持养殖大户400户,发展网箱养鱼1万口。完成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对村级动物防疫协防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流行责任事件,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动物防疫信息网络全面建设,基本实现动物防疫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

  州粮食局:完成粮食产业化基地建设,确保优质稻收购3000万斤。引进湘西现代物流城战略合作伙伴。创省级名牌1-2个。确保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安全储备,完成中央、省级储备粮收购与轮换任务。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州广播电视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实施县乡联网入户工程,新增联网乡镇11个,行政村100个,入户10000户。完成保靖无线转播台站改造,实现中七频道落地。完成吉首城区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启动县城数字电视转换工作。完成1500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州旅游局:全州接待游客850万人次,其中入境游8万人次,旅游收入38亿元。完成全州旅游产业规划修编评审报批。凤凰古城、猛洞河名胜风景区实现国家4a级景区挂牌,奇梁洞景区实现国家3a级景区挂牌。举办好中国湘西民间工艺品博览会等2个重大旅游节会活动。全年新增三星级以上饭店3家、二星级宾馆10家以上。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州体育局:举办好州第十一届运动会。参加省常年比赛成绩实现“保八争七”目标。全州新建全民健身路径10处。新增新农村建设体育下乡试点5个。体育彩票发行收入比上年增长10%。

  州农机局:向上争取农机购机补贴500万元。培植农机大户120户(户农机经营年收入3万元以上)。完成新农机具推广6000台套。培训农机技术操作人员3200人。新办水稻机插、机收和柑桔机械化分级打蜡包装试点各一个。农机安全生产四项指数百台率比前三年平均数下降5%。

  州移民局:争取到位移民直补和项目规划资金8800万元。启动移民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移民集体赴京上访实行“零指标”管理,移民集体到省上访不超过5次,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州煤炭局:全州原煤产量达26万吨,工业总产值5500万元,实现利税380万元。完成州属洛塔煤矿、向阳煤矿、龙家寨煤矿采矿许可证办证,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完成2007年省整顿关闭煤矿资源整合的扫尾和施工任务。不发生较大的煤炭生产安全事故,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切实抓好企业稳定工作,不发生群体性上访。

  州公路局:实现国省道主干线雨季好路率81.6%,年平均好路率82.6%,年末好路率83.6%;省养支线雨季好路率60.5%,年平均好路率61.7%,年末好路率63%。路面大中修工程确保完成27公里。确保安保工程完成投资800万元。完成危桥改造11座。吉凤、永花、永石等干线公路路网改造年内完成工可评审。依法依规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畅通。

  州供销联社:完成州、县市两级农资配送中心及4个县市基层配送中心连锁任务,农资市场占有率达65%以上,全年农资销售总额达1亿元,销售各种化肥7万吨。新建1个农贸市场,办好现有5个农贸市场。完成3个县烟花爆竹基层经营网络配送中心建设。扩大农产品示范基地面积5000亩。全州新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4个。推进州、县市直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办好1-2个控、参股公司。

  吉凤经济开发区:完成投资3亿元。新入园项目5个,新开工建设5个,8个项目投产。实现工业销售收入2亿元,实现税收2000万元。开发区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社会治安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完成应急管理任务。

  (四)州金融机构

  州人民银行、州银监分局、州农业发展银行、州工商银行、州农业银行、州中国银行、州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州办事处、州邮政储蓄银行:当年各项贷款净增幅度与gdp增速同步,贷款净增额与存款净增额同步。

  二、等级和奖励

  (一)目标管理考核分三个等级:优秀单位、良好单位和一般单位。按年终考核验收评分高低,分县市和州直目标管理责任单位两组,分别评定考核等级。县市组考核得分前3名为优秀,州直单位考核得分前15名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下为一般单位。优秀县市奖5万元,良好县市奖3万元;州直优秀单位奖3万元,良好单位奖1万元。一般单位不奖。

  (二)向上争取资金奖:州直单位全年向上争取无偿资金在上年基数上增加500万元奖励5000元,上不封顶。

  (三)重大项目贡献奖:实现下列目标的,每个项目奖2万元。

  1、吉首至怀化高速公路开工建设;

  2、张家界至花垣高速公路拿到工可批复;

  3、全州争取上级减免项目配套资金1.5亿元以上;

  4、乾州火车站新客站建设工程进入国家规划笼子,并拿到国家批文;

  5、黔张常铁路建设工程拿到国家批文;

  6、湘西整体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当年列入国家考查范围;

  7、古丈建立中国(湖南)叶研究检测中心;

  8、武溪千吨深水码头工程建设开工;

  9、花垣县锰锌交易市场建设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争取到其他重大项目,报州政府审定后可给予重大项目贡献奖。

  三、考核办法

  (一)目标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县市主要综合指标占74分,其中gdp、财税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全部工业项目投入各14分,招商引资、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城镇化率、居民消费价格、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各2分。县市共同项目14分。县市重点项目12分。州直单位目标管理各具体项目记分权重由州政府办与相关部门协商,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年终检查验收时,对县市、州直目标管理任务均按实际完成比例记分,末实施的不记分。

  (二)考核涉及数据以州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向上争资由州财政局审定并提供数据;涉及计划生育情况由州人口计生委提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由州监察局提供,安全事故情况由州安监局提供,农民负担情况由州减负办提供,社会治安情况由州综治办提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由州环保局提供。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与州定目标管理设置项目相同的,以省验收结果为准,州不再验收。州金融机构的相关目标管理考核数据以州人民银行统计报表为准,州金融证券办负责金融机构信贷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工作。

  (三)按有关规定,年内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不评奖;县市gdp、财税收入有一项任务未完成的、因农民负担问题发生恶性案件的、主要领导因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受处分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不评优。

  (四)加大目标管理任务的督查督办和组织力度。县市政府和州直目标管理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一名主抓领导,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州直单位在州政府目标管理项目设置中对县市政府有具体任务的,要求各单位在4月底前将任务分解到县市。工作延后,扣州直责任单位目标管理5分。

  (五)目标管理任务的督查、验收。县市政府和州直目标管理单位要将具体项目任务量化分解落实到人,州政府办公室将根据任务量化分解情况组织督查和验收。各责任单位负责提供验收所需的项目名单、文件、财务帐、生产记录及其它有关佐证材料,凡报虚假情况的经查实该项分值为零。

  (六)州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办法。州农业发展银行、州工商银行、州农业银行、州中国银行、州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州办事处、州邮政储蓄银行当年各项贷款净增幅度与gdp同步增长的给予奖励,贷款净增额占存款净增额比例达到70%的,按贷款净增额的0.2‰计提奖励数额;贷款净增额占存款净增额比例低于70%的,按贷款净增额的0.1‰计提奖励数额。州人民银行、州银监分局在三分之二以上州直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净增幅度与gdp同步增长后给予奖励,按各行社奖金平均数的50%计提奖励数额。奖金的40%奖励给行长(主任),60%奖励给班子其他成员和有功人员。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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