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优质茶评选技术规范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303—2001 优质茶评选技术规范 200l一01-28发布 200l一02—28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 为提高优质茶评选质量,统一技术规范,确保评选效果。根据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有关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各类茶在评选过程中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要求,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的优质茶评选。本标准从2001年02月28日实施。本标准附录A、B、C、D、E、F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浙江省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浙江省茶叶公司、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局、农业部茶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浙江大学茶学系、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颂文、谢丰镐、黄婺、王金贤、鲁成银、张乐尔、魏群、杨柏全、罗列万、龚淑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特种绿茶、龙井茶、眉茶(包括雨茶)、珠茶、花茶、蒸青茶、红茶(工夫红茶、红碎茶)的申报条件、送样要求与样品验收及评选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优质茶的评选活动。2、申报条件 2.1企业自愿申报或有关主管单位推荐。 2.2产品已定型批量生产,眉茶(包括雨荼)、珠茶、花茶年生产量在l万公斤以上;特种绿茶、龙井茶、蒸青茶、红茶年生产量在250公斤以上。 2.3申报参评产品,应有相应标准。 2.4申报参评企业,应有卫生许可证。 2.5参评的茶叶产品,应有注册商标。 2.6参评茶叶产品要有包装,内销产品标签必须符合国标GB7718规定。 2.7参评的茶叶产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8申报单位必须填写优质茶评审申请表,详见附录A。 2.9申报材料均需附相关复印件或照片。 2.10鼓励企业创制新产品。新创产品需经县(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申报参评。3、送样要求与样品验收 3.1参评单位在送评茶叶样品时,需同时提供优质茶评审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3.2送评的茶叶样品数量为l公斤(供感官评审和理化检测用)。 3.3送评的样品必须与商品茶相一致。评上的产品,必要时可进行抽查核实。 3.4主办单位指定专人统一收样,及时登记,统一编码,放在防潮的专用容器中保存。4、评选 4.1感官品质评审 4.1.1主办单位聘请茶叶方面的专家5—7人组成评选组。 4.1.2根据茶叶产品分类,分别进行密码评选。 4.1.3评选采用专家评分和加注评语,对产品质量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判。 4.1.4感官品质评选方法,应根据各类茶的品质特征进行评定。具体评定方法及评审项目权数详见标准附录B、C、D、E、F。 4.1.5参与评审的专家应在评审表上签名。 4.2理化品质指标各类茶叶理化品质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 各类茶叶理化品质指标 4.3卫生指标 各类茶叶卫生指标应符合GB9679规定。 4.4结果评定 4.4.1根据感官审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出入选产品。 4.4.2入选产品,由主办单位送法定茶叶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理化、卫生指标检测。 4.4.3主办单位根据感官评审及理化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确定公布结果。 4.4.4评选结果在未公布之前,应做好保密工作:附录A (标准的附录)优质茶评审申请表附录B (标准的附录)特种绿茶、龙井茶评选方法 Bl感官品质评选方法感官品质评审分外形(干评)、内质(湿评)两大项,采用5因子评审法,即外形、香气、滋味、汤色、叶底。B1.1外形评审:称取拌和均匀的样茶倒入评茶盘中,按审评规范操作评定外形。B1.2内质评审:将评茶盘中样品充分拌匀,称取样茶3g,倒入150m1评茶杯中,注满沸水、加盖,冲泡4min,然后将茶汤沥入评茶碗中,按香气、汤色、滋味、叶底,逐项评定。 B2评语与评分根据茶叶品质情况写出评语和评分(见表Bl、B2)。表Bl 特种绿茶各品质因子评分标准表B2 龙井茶各品质因子评分标准附录C (标准的附录)眉茶(包括雨茶)、珠茶评选方法 Cl感官品质评选方法C1.1外形评审:称取拌和均匀的样品200一300g倒入评茶盘中,将茶盘回旋筛转,使样茶按粗细、长短、大小、轻重顺序分层,凭